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藺編文化 - 藺草帽蓆

| 藺草草帽 |


              (圖藺草帽的創始人洪鴦女士)

關於藺草草帽的起源有二種說法,

主角都是洪鴦女士。


文獻上的說法是西元1897年(明治30年,清光緒23年,即清廷割讓臺灣給日本的第三年),

臺灣總督大甲辦務署署長淺井元齡,

因地方未靖,

有一天率部屬出巡,

見藺草草蓆精緻美觀,

一時性起,

脫下頭頂戴的時尚小禮帽,

詢問能否仿編,

洪鴦允予試編而開始。


另一種為口耳譽。

她年幼的兒子頭上長瘡,

又無錢買斗笠保護,

為防蚊蠅叮擾和赤陽曝曬,

在愛子心切的驅策下,

亟思保護頭部的方法,

於是模仿洋人的呢帽,

苦心研究以藺草試編成草帽而開始。


藺草草帽創編以後,

便受到世人喜愛,

其產量逐年增加,

1907年已達年產70萬頂,

在輝煌年代,

全臺中西部濱海地區都有生產,

甚至遠到澎湖都見其芳蹤,

惟主要產地仍在中、西部,

尤其是大甲、大安、苑裡通宵等地。

藺草編織製品的名氣也是由草帽所打響。

 

| 藺草草|


(/編織中的阿嬤)

相傳在西元1727年,

居住在臺灣中西部海岸大甲、苑裡附近的雙藔社(同雙寮社,今大甲建興里)平埔族(道卡斯族)婦女蒲氏魯禮及日南社婦女蚋希烏毛兩人,

在大安溪下流河岸沼澤濕地,

擷取野生大甲藺,

將之曬乾、壓平,開始姑用整條藺莖粗略地編成草蓆、籠類、背袋等日用器具用品。

因為製成的器物堅實耐用,

這種手工藝品漸漸地便在「蕃社」流行起來,

這是臺灣最早使用大甲藺作草蓆的記載。


西元1765年,

雙藔社另一位平埔婦女加流阿買改良編製素材和方法,

將曬乾後藺草以利器析細草莖作原料,

編成更精緻美觀的草蓆。

也將野生藺苗移植到水田中,

使原料來源不虞匱乏,因製成品效果好,

民間相互傳播,

從雙藔社擴大到大甲、苑裡一帶。


裁培藺草收益增加後,

吸引農民仿傚,

也紛紛利用餘暇編製自家日常用品,

再把多餘的製品贈送至親好友做為手信。


受贈者以藺草製品編工細緻巧妙,

無不奉為珍品,

愛不釋手。


因當時市面上並無銷售,

便設法委託產地編製,

於是吸引當地附近婦女們爭相學習此技藝,

也只此奠定藺編的發展基礎,

從此這種稱之為「蕃仔蓆」的藺草蓆便以「大甲蓆」之名馳名遠近。

 

 

/資料出處-張仲堅「臺灣帽蓆」